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文件《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12〕6号),为加快全省高等院校(含高职)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加强高等学校之间的学术交流,共享优质学术资源,拟开展2013-2014学年度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资格申报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院士或特聘教授、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点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国家文科基地的教授、省重中之重、文科基地;“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及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均可接受C类访问学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授(或副教授)可申请成为C类访问学者导师:
(1)近两年主持并在研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或参与国家级项目并有可支配的经费。
(2)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或一级刊物2篇或权威刊物1篇或有专著出版,或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合作申报者排名须在前3名)。
3、申请担任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C类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可参照上述要求,适当放宽。
4、C类访问学者导师一般应是硕士生导师或省级精品课程的主持人。
5、导师必须在职在岗。本校导师不接受本校教师访学。
二、申报材料
1、《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表》(附件1)
2、《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附件2)
请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交人事处师资办(行政楼315室),电子版发送至 rsc@zafu.edu.cn 。
联系人:刘老师 63740868(9298868)
附件1: 《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表》
附件2: 《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
浙江农林大学人事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