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等学校全面实施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0号)的文件精神,有效落实《浙江农林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实施办法》(浙农林大〔2014〕7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5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讲培养对象与要求
1、新聘用到我校从事教学工作(含理论教学、实验和实践教学)的在岗教师;
2、高校教学经历不足3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未接受过助讲培养培训的在岗教师;
3、学院(部)认为有必要安排参加助讲培养的中青年教师。
二、培养时间
培养期限一般为一年。硕士研究生至少为一年,博士研究生至少为半年。经考核认定,需要继续培养的可延长至一年半或两年。
三、指导教师选聘要求
1、具有高尚的师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副教授(含)以上职称,且在普通高校教师岗位上从教5年以上。
2、关心青年教师的思想状况和师德修养,培养青年教师严谨的教学态度和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
3、与被指导的助讲教师归属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
4、每位指导教师一般每年只指导1名助讲教师,因特殊情况可增加指导人数,但最多不超过2人。
青年教师是学校发展的后备力量,是学校发展的生力军。培养好一支师德高尚、业务过硬的青年教师队伍,是学校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希望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开展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并于3月27日前完成教师报名及材料报送工作。
联系人:钱老师、冉老师;联系电话:63741735(内线:9291735)。
附件: 浙江农林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