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任课教师:
本学期期末留学生汉语课程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末留学生汉语课程考试时间为2023-2024-1学期第17周、第19周和第20周,具体安排见附件1、附件2。
注:
1.试卷审批单+试卷样卷A4纸(学历生A+B卷),经教学团队负责人、分管副院长审核签字后,于考前2周交学院教学办(电子和纸质各一份)。
2.测试科目:严格按照“监考安排表”课程名称填写。
3.若课程为考查课(无试卷),请填写附件3《关于XXX课程考试情况说明》。
4.所有留学生汉语课程的成绩均要求为期末成绩和平时成绩的总评成绩,各项成绩均以百分制记。
二、监考人员注意事项
1.留学生汉语课程考试由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办统一安排(具体见附件1、附件2)。
2.监考人员务必根据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组织考生入场,安排学生考试座位(至少1人间隔),并要求学生在考场名单上签名。
3.考生是否存在违纪作弊行为,监考教师有一票认定制。监考教师有权拒绝考生继续考试。监考教师在考前必须在黑板上注明考试课程名称、考试时间、考试座位安排及考场纪律要求。
4.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当场清点试卷,并填写《考场记录表》。
三、留学生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1.留学生汉语考试迟到考生,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到达考场的考生,可在不影响其他学生考试的情况下,允许其进入考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在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中若发现违纪行为,一经监考教师确认,国际教育学院有权取消其考试成绩,并按照相关违纪条例进行处分。
四、成绩报送
请各任课老师在2024年1月26日23点之前登陆系统录入留学生汉语课程考试成绩,并根据国际教育学院试卷装订清单,将学生试卷装订成册,并将成绩单(电子和纸质各一份)一并交至515办公室存档。采用机考、口试、论文、课程设计、实习等形式进行考试的课程,归档材料应包括:成绩单、平时成绩记录本、上机考试资料、课程设计报告或实习报告(可用光盘或U盘保存电子材料)。
注:学历生成绩需在教务系统中录入,并提交打印。
未尽事宜请联系国际教育学院夏老师,联系电话63926895(内线:9296895)。
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