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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厅2011年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20   点击量:
各学院(部),各部门: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1〕4号)转发,学校2011年职称评审将严格执行相应规定,请各学院(部)、各部门及时通知到教职工,以便提前做好评审材料的准备工作。


附件:浙教办高科〔2011〕4号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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